大公司日报 2024-04-27 05:35

最高法院已经停止了市政当局为收取罚款(主要是交通罚款)而扣押银行账户的行为。

今后,任何直辖市不得对本市以外金融机构在其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实施查封程序。

如果你认为你必须这样做,你将不得不向自治区或家的机构寻求帮助。

因此,高等法院驳回了马德里市议会的上诉。马德里市议会从一名托莱多居民那里没收了2000多欧元,该居民在卡斯蒂利亚-拉曼查首府拥有账户,并累积了22笔交通罚款。

他只是通过一个电脑化的行政收集系统来做到这一点。

最高法院的争议行政分庭制定了这一标准,这一标准已经由同一法律部门的另一家马德里法院制定,该法院也作出了有利于被罚款一方的裁决,并推翻了马德里委员会的裁决。

当时已经确定,马德里市议会无权侵占其领土以外的地方,这样做违反了《地方财政管理法》第8.3条。

这明确规定,必须在各自地方实领土之外进行的有关检查或行政征收的行动(当自愿付款期已经过去时)“将由相应自治区的主管机构在后者的领土范围内进行,在其他情况下,应公司总裁的要求,由国家主管机构进行。”

马德里市议会当时声称,它不必在自己的领土之外采取任何行动,因为“在中央系统中引入要求,对银行附属的银行账户执行禁运,债务人在其托莱多分行拥有账户”。

事实上,这一立场和这一程序得到了马德里市经济行政法院的赞同,该法院的成员正是由市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

通过这种方式,他设法收回了2028.06欧元的债务

最高法院现在同意多重罪犯的观点,并强调市政当局不能执行和发布诉讼程序,以扣押在扣押市政厅范围以外的金融实体分支机构开设的账户中的资金,“即使所述扣押不需要地方政府在上述市政领土以外采取行动的材料。”

最高法院解释说:“当市议会的行政征收行动必须在其领土之外执行时,该地方实体在法律上无法行使这些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