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2023-09-21 18:05

俄亥俄州哥伦布市(美联社)——周二晚些时候,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裁定,在一项备受关注的秋季堕胎权利问题上,有争议的投票语言中只有一项内容具有误导性,必须重写。

这一决定让俄亥俄州支持堕胎权利的投票运动“生殖权利联盟”(ohio’s United for Reproductive Rights)提起的诉讼中针对的大部分词语选择得以保留,以及将“胎儿”(fetus)替换为“未出生的孩子”(未出生的孩子),该组织选择不对这一问题提出异议。

但这也标志着最高法院今年对共和党领导的俄亥俄州投票委员会在向选民描述宪法修正案时选择的措辞进行了第二次打击。今年6月,法官们命令该小组重新描述8月份一项引起分歧的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使修改俄亥俄州宪法变得更加困难。

在这两起案件中,总结都是由反对堕胎的共和党务卿弗兰克·拉罗斯提出的,他是2024年美国参议院候选人,担任该委员会主席,担任州选举负责人。

在周二的裁决中,法院驳回了委员会的说法,即修正案将限制“本州公民”通过限制堕胎的法律,而实际上它限制了州政府这样做。随着11月7日选举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它命令委员会重新召开会议,重写这一部分。

七名法官中只有两名——共和党人帕特·菲舍尔和民主党人约翰·唐纳利——完全同意这一决定。其他五个人都部分同意,部分不同意。

在菲舍尔撰写的多数意见书中,法院驳回了共和党总检察长戴夫·约斯特(Dave Yost)的论点,即“国家公民”和“国家”是一样的,理由是俄亥俄州有一个“人民的”政府。

菲舍尔指出,俄亥俄州宪法从未使用“本州公民”一词,公民和州“不一定是同义词”,因此,被批准的措辞“不能准确地告诉选民他们被要求投票的内容”。

他写道,“投票用语中使用‘国家公民’一词,会误导选民,暗示该修正案将限制公民个人反对堕胎的权利,而不是描述一项提议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确立公民在不受政府干预的情况下做出生育决定的权利。”

堕胎修正案将确立“生育自由的基本权利”,支持者称其为“合理的限制”。该提案将禁止政府限制堕胎和其他形式的生殖保健,直到胎儿在子宫外的生存能力。

在那之后,州法律可以限制堕胎,只要他们保留怀孕患者生命或健康的例外情况。

存活能力通常在怀孕24周左右下降,接近俄亥俄州现在大多数堕胎都是非法的。在美国最高法院里程碑式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中,这一关键时刻一直是标准,直到去年被推翻。该案保证了全国范围内的堕胎权。这一决定将堕胎权的决定权踢回了各州。

俄亥俄州生殖权利联盟、秋季投票活动和约斯特的办公室就有争议的投票语言在法庭文件中进行了激烈的交锋。

堕胎权利运动的诉讼挑战了该州五个独立的语言,包括它提到的“医疗”权,而不是制定和执行“自己的生育决定”。

周二,法官们发现,措辞没有误导,但“最坏的情况是不精确”。

法院还支持了投票语言中受到质疑的部分内容:省略了除堕胎外应受修正案保护的生殖保健形式;并建议医生单独决定堕胎的决定,而不是专业的胎儿生存能力测定。

在他们的法律文件中,双方的律师使用科幻和奇幻小说中的图像进行了针锋相对的交锋。

该州的律师告诉法庭,当修正案的支持者反对在措辞中使用“医疗”来代替“生育决定”时,他们的行为“好像一个人在自己的头脑中做出的决定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外部力量控制的”。这一概念一直局限于科幻小说和反乌托邦小说中,而实现这一概念的机制连最具想象力的威权政权都无法做到。”

堕胎权利运动将该州的一些争论比作《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的一幕。

修正案支持者的律师们写道:“当他们试图为这个肮脏的过程中出现的投票语言辩护时,(俄亥俄州的律师)借用了刘易斯·卡罗尔的一页:‘当我使用一个词时,’胖墩儿用一种相当轻蔑的语气说,‘它的意思就是我选择的意思——不多也不少。’”